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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湖南省乡村振兴局网站 www.hnsfpb.hunan.gov.cn 时间:2021-09-13 15:12 【字体:

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是:紧紧围绕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脱贫攻坚工作部署,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主线,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推动法治湖南法治乡村建设,全面提升我省乡村振兴法治化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具体要点如下:

一、总体目标

健全乡村振兴法规制度、理清乡村治理权责边界、规范基层行政执法、加强乡村司法保障、严厉打击涉农犯罪、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优化乡村振兴法律服务供给、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深化平安乡村建设、强化脱贫攻坚法治保障、提升乡村依法治理能力、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结合、创新乡村微治理、广泛开展乡村法治示范创建。

进一步明确法制规划,全面清理涉农法规制度。结合乡镇(街道)行政区划调整,理顺县(市、区)政府部门与乡镇(街道)、村(社区)的权责关系,健全完善乡镇(街道)权责清单,规范乡村小微权力运行;探索实行跨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综合设置行政执法机构,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严厉打击破坏农村重要基础设施、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产品、涉“三农”非法集资、“套路贷”诈骗等破坏农业生产和侵害农民利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加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建设,健全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民族地区法律服务结对帮扶;总结推广“三书模式(律师法律审查意见及见证书、公证书、交易鉴证书)”等法律服务新模式,延伸农村法律服务链;加大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向乡村倾斜力度;广泛开展送法下乡活动,大力实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推动将法治元素融入地方特色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

(一)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廉洁性评估、三统一、有效期等制度,进一步提高扶贫开发规范性文件质量。

(二)完善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协调相关行业部门对已制定出台的脱贫攻坚支持政策进行合理性审查,充分考量特惠政策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及时调整完善。

(三)建立档案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扶贫开发相关规范性文件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在湖南省扶贫开发政务信息网上公布。

(四)信访工作进一步实行法制化运行。通过开通的“12317”扶贫专线电话,拓宽公众对我省扶贫开发工作的建议和监督渠道,积极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受理、办理属于我办法定职责范围内的投诉请求。

二、进一步完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坚持落实公众参与制度。围绕《湖南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暂行办法》,对扶贫开发重大事项,举行市州县征求意见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等。

(二)坚持落实法律顾问保障制度。根据湖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定》,为我办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为政府立法计划编制、重要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咨询、论证意见;参与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案件;参与我办合同的洽谈,协助起草、审查、修改合同或者相关法律文书;参与办理其他相关法律事务。

(三)坚持落实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凡是与扶贫开发有关涉及贫困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决策,要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四)坚持重大事项调查研究制度。认真做好中央和省委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调查研究,具体抓好精准扶贫、金融扶贫、重点产业、易地搬迁、扶贫劳务协作、雨露计划、社会扶贫等重点工作的调查研究和总结汇报。

(五)坚持项目资金集体研究和部门协商制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要商相关部门研究确定方案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三、进一步推进部门职能提升

(一)推动《湖南省乡村振兴条例》出台,配合省人大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阶段相关执行情况的检查,并及时形成报告向省人大常委会汇报。

(二)深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下放项目审批权,落实省政府涉农资金整合文件精神。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切实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监管力度。

(三)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加强乡村振兴信息网站和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扩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及时将乡村振兴规划、政策和成效向社会公布,将本部门各项办事依据、办事流程及办理结果全面公开。

(四)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推进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增强网上信息发布、政务信息提供、信息查询和反馈能力,积极开展网上投诉、咨询等服务项目,办好局长信箱,为人民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

(五)强化依法行政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以及监察、审计、法制部门的监督,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按要求向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建立依法行政投诉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广泛吸纳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工作。

四、进一步强化扶贫法制宣传教育

(一)健全办党组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根据上级安排和业务需要,办党组学习中心组每年要安排1次法制专题学习,主要是涉及本部门的相关法律法规,并安排办领导或相关处室负责人作中心发言。

(二)召开全省扶贫系统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积极推进扶贫法治化、精细化建设,通过以会代训的方式,强化市州、县市区扶贫部门依法行政责任。

(三)认真组织开展干部法治学习培训。2021年举办一期全省乡村振兴系统法治工作会议。同时,要举办1-2次全办工作人员参加的法律知识学习讲座,聘请专家或由我局分管或主抓领导进行学习辅导。扶贫培训中心要将法治培训列入全年培训计划并予以实施。积极选派机关工作人员赴党校脱岗学习,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法治学习和培训。

附表:省乡村振兴局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省乡村振兴局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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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乡村振兴局2021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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